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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1 / 2)
        “谁呀……”正在做好梦的我,突然被急促的门铃声吵醒了。看看电子表,才凌晨五点半,极其不满地起了床,握紧拳头向大门走去。其实我家的门可以远程开关的,我之所以要亲自去开,我是想暴打这个人一顿。

        我本名姓左,名马。我其实很介意这个名字,但没办法,谁叫我老爸姓左,老妈姓马,他们要这样取,我做儿子的只有认了。但是我却无法忍受有些口齿不清的人,他们通常叫我会叫成“种马”。为了这个名字,我不知和多少人打了多少架,唯一的好处就是一次打架被师父看中,然后教了我很多东西。

        在我十二岁那年,我终于无法忍受附近的人叫我左马这个名字了,我已经厌倦了打架和不敢打架。因为我知道我的实力,在我家所在的那个市区,已经没有人都挡得了我一招了。在师父的帮助下,我考取了西南大城市之一成都的庆丰附中。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后,第一件事,就是告诉大家,我现在是佐玛,而真名,只存在于我的身份证上了。

        师父把所有的东西都教给我后,在某一天的清晨悄然离去,只给我留下了一封信。而我,没有什么改变,继续在这个只有五十坪的屋子内继续我的生活和学习。我的目标只有一个,进入庆丰高校,因为这个目标也是我女朋友的目标。可惜毕业考我失败了,只有等着3月份的升学试。经过了女朋友放假以来到现在的教导,我已经很有把握过了。

        我女朋友在我们就读的庆丰附中可是很有名的一个人,因为根据某些好色者的推崇,她入选了十大美女。我与她的相遇很俗套,不是英雄救美,而是作为美人的她看着英雄的我,救另一个女人。大概是觉得我心还不错,样子也不丑,就慢慢地接近我。然后我们一起温习,一起参加课外活动,一起就餐。到最后,她偶尔也会来我这个小家打扫或煮饭给我吃。

        从来没有恋爱过的我,只知道,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我需要一个伴,所以就尝试接纳了她,默认了我们之间的关系。

        “你烦不烦!”一打开门,我根本就看都不看,一拳向站在门外的那个人打去。在这个城市,除了艾菲,我不怕得罪任何人。而艾菲,是绝不会在这么早就来我家的。

        “哎呀!”我本来以为是推销员或者其他什么人,但当拳头打过去后,我才看清,站在门前的这个人竟然是个女人,不由小小抱歉地叫了一声。

        不过这个女人功夫还不错,在百忙中竟然可以丢掉手里的东西,来得及用手臂挡在身前一隔。不过始终聚力已经不行了,被我一层的功力震飞出去。

        我下意识地双手凭空一拉,十股细水流从我的十指飞出,分别缠住那女人的四肢,把她轻轻拉了回来,避免她被震伤。没想到,她一回到我面前,就动手袭击我,跳起来想要用指关节敲我的头。

        我是什么人,怎么可能让她敲到,不过我刚想动手,听见女人嘴中叫的话后,一下愣住了,被重重敲了一下。

        “死种马,敢打我!”

        好熟悉的叫声,竟然让我心中升起一股甜蜜。不是吧,她不会是她吧?

        我定睛一看,晕,真的是她。虽然差不多四年没见,她长高了不少,但容貌除了成熟了以外,还是没有什么改变,而且行动举止依然那么骄蛮可爱。那个从小人见人爱,车见车载的她怎么到了这里?还来敲我的门?

        如果说有一个人能叫我种马不被我打、不被我骂、不被我埋怨的话,就只有她了。因为在她心中,什么事物都是美好的。哪怕是“种马”这个名字,她也是因为感到亲切才叫,而没有别的意思。

        吴至洁,至纯至洁,洁白如雪,我青梅竹马的好朋友。

        时间真的能改变很多东西,没想到以前那个整天要我背的流鼻涕的小女孩,那个整天拖着我的衣角,死活都要跟在我身后玩的“尾巴”,那个一旦和我单独在一起,就无忧无虑的小美女,现在真的变了。至少在我现在的仔细打量下,感觉她的美已经更惊心动魄,比之艾菲也毫不逊色,对我而言,还多了一种亲切感。

        不过她接下来的表现就大大破坏了美女该有的淑女形象。敲头成功的她先是得意地笑着,把发呆的我重重推到一旁,然后大摇大摆地向屋内走去,边走边大声道:“种马,把我的行李提进来吧,本小姐从今天开始就住这里了!”最后一头倒在沙发上,直呼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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