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郜之之大鼎 (2 / 4)
再说宋庄公公子冯,为了摆平鲁国,送了一个宝物——郜鼎,围绕郜鼎,引出世人许多议论。
郜国,也是一个姬姓国,周文王的一个儿子所建。《春秋》记载,公元前640年,郜子还曾去鲁国朝拜,估计已经成为鲁国附庸,保留祭祀,名存实亡,但不知何时被灭。
郜大鼎,为郜国所铸,虽说不如‘司母戊大方鼎’那么有气魄,估计体积也不小,否则也不会带个‘大’字,不知何时进献给宋国。
为什么把郜大鼎贿赂给鲁国?这当然有其中的学问。
前文说过,公元前713年6月,鲁隐公会同郑庄公、齐僖公伐宋,鲁军在菅地打败宋军。郑庄公为了表示感谢,先后攻下宋国的郜地和防地,并且双手把这两个地方,赠给鲁国。
所以,郜地已经在鲁国的实际控制下。
现在,为了堵住鲁桓公的嘴,为了得到鲁国的支持,华督下了血本,把郜鼎转送给鲁国。隐含的意思:郜地已经属于鲁国,我们不要了,非常时期,请多多关照。
郜地是侵略得来,并不稳固,把郜鼎送给鲁国,表明宋国不再介入,从此以后,郜地就名正言顺地归属鲁国。
这个世界,有行贿的,就有敢受贿的。贿赂,并非从底层百姓开始,因为老百姓穷,实在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送点芝麻绿豆,那是对领导发自心底的、真诚的感谢。
贿赂的根源,在高高的上层。受贿越多,回报越大,受贿一点点增多,贪心一点点变大,最后膨胀的忘乎所以,或者进监狱,或者把命搭进去;还要连累自己的家人,连累自己的后世子孙,个中滋味,真是酸甜苦辣,悔之晚矣!
明朝大才子唐伯虎曾经作过一首诗:
不炼金丹不坐禅,
不为商贾不耕田。
闲来写就青山卖,
不使人间造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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