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拿人! (1 / 2)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四章 拿人! (1 / 2)
        “刘大人,您可来了,知府大人在府衙中正等着您呢!”

        “知府大人如何只晓得这么快?”

        按照清朝官吏及行政体制制度,府衙虽有侦缉办理案件之责并与所在地军事长官共同管辖所辖区域内的一切刑事、民事、经济及军事事务,但如有涉及民政案情或事务上报仍需按照官员行政级别逐级上报,同时由于大清国自入关以来沿袭明朝沿袭明朝的“重文轻武”政策,导致地方军事主官只有统兵之权而无权插手地方行政、行政、经济等权利,导致武官地下降,文官系统逐渐成熟,成为大清国参政议政、上书言事的主要力量,故这儿我将天津知县刘杰称为刘县长,特此说明。

        刘县长心头一震:“莫非知府大人已经在责怪我办事不利了?”来不及细想与解释,刘县长三步并作两步,一路小跑着进了津门知府衙门议事厅。

        打津门从同治八年(公元1869年)设为对外商埠开始,张光藻市长(由于天津属于直辖市,而直辖市市长与知府平级)每天都在耻辱中。良莠不齐的法国传教士四处招募津门市井无赖给政府添乱,今天某某洋人乘马车横冲直闯轧死无辜市民;明天不知打哪儿来的小混混竟公然仗着某某传教士庇护招摇撞骗,拐骗妇孺儿童入什么天主教会。也许刘高官并不反对宗教自由,但也由不得传教士与小混混们如此胡作非为!知府衙门下发的严办这些不法之徒,几乎所有州县或摄于洋人而木讷地无动于衷,更有甚者,部分州县父母官大人们竟成为这些黑社会的保护伞!想到这儿,身为安徽人的张市长不禁念起了霍去病的名言“匈奴未灭,何以家还”,满腔悲愤与怒火似乎要将津门的毒瘤全部烧个精光。听见门外的马嘶声和铿锵有力的脚步声,张市长知道,他等的那个人,来了!

        “卑职给知府大人请安!”

        “刘大人快快请起,来人,上茶!”

        “大人,卑职。。。。。。”

        “不用说了,本官已经知晓”

        “就大人看,此事该如何处理呢?”

        “你还是先看看崇大人给本官的信函吧”

        “。。。。。。!”

        刘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身为津门外事处一把手的崇厚大人居然对此件件桩桩不予处理并给出一个让咱现在都觉得匪夷所思的逻辑命题逻辑——“因武犯系为法人地界所聘用,且案发地并非直隶天津府管辖之范围,故该案应交由法领事裁判裁决”。真是好一番“因为所以,科学道理”!

        在张、刘二人看来,崇厚大人的外交学学得可课真不赖,不赖到都已经成洋鬼子的忠实走狗了!也许是受高亢的民族责任感的影响,抑或是身为津门百姓父母官而不能为津门百姓伸张正义的愧疚感,在津门知府衙门东厢房的密室中,一个抓捕人犯武兰珍的计划出炉。

        津门知府衙门往东三十里,望海楼大教堂东南角的一片低矮平房中的一间透出一丝微弱的煤油灯光。平常要是有路人经过时不经意朝里头望一眼的话,轻者遭到地地道道地津门式骂街;重者就指不定会遭遇什么了(沸水、板砖、刀具。。。。。。反正一切皆有可能咯)。错不了了,这间称得上是大隐隐于市的简陋平房的主人正是张市长和刘县长一心想要抓住的津门古惑仔武兰珍。武三儿,抑或是武三爷(怎么着都得给个绰号或者是尊称,毕竟这位在津门的混混界还是有那么点知名度的)今儿个心情不错,最近这世道赚人头钱(拐卖呗)就是好赚,加上没有中间商赚差价的买卖无缝对接,没几日就赚了个盆满钵满!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更多完整内容阅读登陆

《墨缘文学网,https://wap.mywenxue.org》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