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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三绝老人的传奇 (2 / 4)
在渝州,袍哥的码头绝大多数是在茶馆里,有些茶馆就是码头开设的。茶馆前挂出XX公或XX社的招牌,茶馆为袍哥的活动中心和联络站,经常由红旗大管事坐堂负责。
李毅力的师兄“夜行刀客”袁志阴当时养了一只小老虎,平时常常把小老虎放在肩膀上或牵在地上,与李毅力守在茶馆镇场子。
袍哥还规定有十八条罪行,如不孝父母罪、不敬长上罪、殴打亲属罪、调戏妇女罪等等,犯了以后要受到“剽刀”、“碰钉”、“三刀六个眼”,“自己挖坑自己埋”、“挂黑牌”、“连根拔”和“降级”等等惩处。
其他在袍哥经典《海底》中还规定有“十条”、“十款”、“十要”、“十禁”、“五伦”、“八德”、“九章”,文字通俗,真伪莫辨。
袍哥首领称为“舵把子”或“老摇”,副首领称“三爷”,“二爷”这个位子是留给关公关二爷的。也没有“四爷”,因为杨四郎是个叛徒。袍哥人家从不拉稀摆带,对于不讲义气的叛徒惩罚很严厉,通常是“三刀六个洞”,要他死得很难看的。
所以说,袍哥其实就是江湖组织。
在袍哥大爷赵锦才的领导下,袁志阴和李毅力哥俩自然吃起了江湖饭,过上了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生活。在旧社会,自有一些不情不愿的故事。人在哥老会,身在江湖,其中的血雨腥风、酸甜苦辣自不必说,常常身不由己。
杨松林说,尽管当时李毅力叱咤风云,但李老师并不喜欢那样的时代,他常常会接到一些命令,去打一些莫名其妙的架。起初李老师觉得义气,后来觉得无奈。
这样的生活,别人也许会觉得风光,但李老师却厌倦了,师兄弟们请他讲讲当年袍哥的事情,李毅力老师都不愿讲。只是偶尔给弟子们介绍当时的江湖黑话,如“点水”(出卖同伙)、“划盘子”(毁人容貌)、“散眼子”(散漫无组织)、“臊皮”(伤了面子)、“乘火”(顶住)、“天棒”(无法无天的人)等等。
杨松林说李老师额头有个刀疤,那应该是他当年江湖生活的见证,可见虽然风光,其实也很险恶。
在江湖的岁月,李老师当时尽管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过着潇洒的日子,但李毅力人在江湖漂,豪侠英雄胆,打抱不平事,义举却不少。他颇富有侠义精神,时常抱打不平,为弱小市民出头。
一次他在一个电力厂教人练武,一个工人的孩子得罪了权贵,警察来抓这个孩子。他母亲护住儿子不让当时的警察抓走,警察便将这位母亲也要抓去。孩子的母亲当然不同意啦,于是警察就扭打该母子。李出面劝说和阻止,四个警察蛮横不讲理,又来抓他、打他。
李毅力就火了,用手轻轻一挥,那几个警察立马东倒西歪,有两个连钢盔帽子都全掉在了地上,后来几个警察见他武功高强,就灰溜溜的跑了。
还有一次,为了保护一位卖豆芽过河的农民,李毅力看不过眼,也再次仗义出手。当时船夫很凶,将农夫的豆芽倒进了河里,不赔反而还要打农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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