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三章 加薪 (2 / 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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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三章 加薪 (2 / 3)
        “海郡王何以认为提增俸禄可治贪腐?”

        “陛下,提高俸禄并不能治理贪腐,但会让官吏失去贪腐的借口,其若再贪,朝廷再依法查办。而且提高俸禄未必就是增加薪俸、职田、米粮,可以是实物。

        如布匹、绸缎、蜡烛、灯油、药材、肥皂、宅邸、马匹、仆役、看病等等等,朝廷应该为官吏提供衣食住行之一应生活需求。”

        女帝越听越来气,这是治贪官还是养贪官!

        “如此岂非助长官吏贪腐。”

        “陛下,朝廷给予官吏优渥待遇,官吏就应当以朝廷法度为天职,享受了朝廷优渥待遇,就该遵从朝廷律法,与惩治贪污受贿并不矛盾。相反享受到朝廷优渥待遇,仍然还要继续贪赃,甚至枉法,就该加以惩治。

        同时臣建议对数额较少者可以网开一面,对投案自首主动投案或者隐退辞官者,也应该网开一面既往不咎。对那些执迷不悟者,贪赃枉法恶劣者,加以严惩,如此才能张弛有度,利于朝廷整饬吏治。”

        王朝政治不是现代体制和司法体系,不能完全用现代理念去套用王朝政治,但有些制度和技术手段可以借鉴。

        中原王朝就体制和文明特性而言,不适合高薪养廉,因为高薪养廉就不适合中原王朝的国情。

        清朝就是典型案例,高薪养廉养出全国皆“瘫”,到了中后期是无人不贪,不贪不正常,甚至连老佛爷也受贿贪污,更别说是下边的官吏。

        所以中原王朝就不适合搞高薪养廉,近现代也一样,也不适合搞,因为人心没有一个可以量化的标准。

        处级干部给你一年三十万,按说多了吧,比绝大多数老百姓都多,但和土老板动则几个亿十几个亿比起来,仍然杯水车薪,只要攀比,就一定有欲望。

        所以治理贪污腐败,关键是要多管齐下,既要体制上严控,也要技术层面辅助。光体制严控,就会走明朝的老路。

        明朝早期严厉治官的制度等朱元璋一死,就基本宣告终结,原因就是朱元璋仇恨官僚,薪水订的很低,导致官吏温饱不济,当然,主要是品阶较小的官吏,但小官的占比占绝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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