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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要么你能够将其震慑的死死的,要么只能补偿,可这两种都并非绝佳的方式,震慑并非能够一直有用,内心的会积累,帝王虽然拥有天下可又哪有那么多东西能够补偿。
这时便需要阴谋,在这一点上很久之前有一个王朝一直在做,甚至做过了导致其毁灭,一个名为晴朝的王朝,便有许多阴谋之术,其中唯一看得上眼的就是愚民,最看不上眼的便是弱民,一开始我看关于晴朝的记录时候只觉得愚蠢无比,后来过了些年又觉得倒是有非常多值得肯定的地方,最后再看只有寥寥几术颇为有用。
问曰:国何以立?
(谋士苏绰)曰:用贪官、弃贪官。
问:贪官何以用?
曰:为君者,以臣忠为大。臣忠则君安,君安则社稷安矣。然无利则臣不忠,予其权,以权谋财,官必喜
问:官得其利,寡人何所得?
曰:官之利,乃君权所授,权之所在,利之所在也,是以官必忠。天下汹汹,觊觎御位者不知凡几,臣工佐命而治,江山万世可期。
叹:善!然则,贪官既用,又罢弃之,何故?
曰:贪官必用,又必弃之,此乃权术之髓也。天下无不贪之官,贪何所惧?所惧者不忠也。凡不忠者,异己者,以肃贪之名弃之,则内可安枕,外得民心,何乐而不为?此一也。其二,官有贪渎,君必知之,君既知,则官必恐,恐则愈忠。是以弃罢贪官,乃驭官之术也。不用贪官,何以弃贪污?是以必用又必弃之也。倘或国中之官皆清廉,民必喜,然则君危矣。
问:何故?
曰:清官或以清廉为恃,犯上非忠,直言强项,君以何名弃罢之?弃罢清官,则民不喜,不喜则生怨,生怨则国危,是以清官多不可用也。
问:所用者皆贪渎之官,民怨沸腾,奈何?
笑曰:斥之可也。斥其贪,使朝野皆知君之恨,使草民皆知君之明,坏法度者贪官也,国之不国,非君之过,乃官吏之过也,如此则民怨可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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