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章节第十一章 文呈家没钱 (2 / 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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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章节第十一章 文呈家没钱 (2 / 3)
        文呈如今替芝麻官孔融,属下的功曹……属下的书佐,在书佐大人属下抄写文书。别说“百石吏”,就是“升斗小吏”都没混上,实打实的是一个“临时工”,挣的一点微薄的俸禄,仅仅够两个人的嚼谷。

        偶尔县寺里发一点咸鱼、腊肉、布帛,小两口都得开心几天。

        县寺里的人不多,遇到事务繁忙的时候,县丞、县尉公房里面的文书,也是要去帮闲的。

        甚至是那些县城附近亭长,抓到了有点文化、善诡辩的游侠儿,文呈也得领命去协助亭长录口供、捋一捋律令,务求辩驳的游侠儿无话可说,以绝后患。

        在刘备,刘跑跑喜滋滋地,拿着张松张矮子献的导航……不是,是献的地图,诸葛羽毛扇主持、制定《蜀科》之前,汉末蜀地的律法太过严苛,不少律条互相冲突。区区亭长,只不过也“粗通律法、知五兵”,其余亭父、求盗更是不堪使用。其余杂役,不过是征发徭役而来的民夫,连字都分不清公母。

        亭里既不敢对犯律的游侠儿置若罔闻:如果不管不顾,极有可能丢了饭碗,甚至招来牢狱之灾。也不敢“引律失当”,造成游侠儿“心生怨怼”。

        而且“引律不当”,处罚轻了,游侠儿只当是疗养,在亭狱里呼呼大睡两天,下次再干,大不了再睡两天觉。整重了,游侠儿是要记仇的!一个亭舍,大的十几个人,小的才六、七个人;亭舍都在荒郊野外,电闪雷鸣之夜、月黑风高之时……

        虽然说游侠儿……其实就是后世“乡村非主流”货色,动辄杀人的,毕竟还是极少。可架不住他抽冷子、三天两头给你亭舍里扔几条“铜钱花、五步蛇”,茅坑里给你丢条死了八天的狗……死了八天的狗,内分解的差不多了,再放就散架,此时味道正冲。

        或者是半夜三更的,给你扔个火把进来

        ——这日子还过不过了?

        拘他?

        “官爷,您去打听打听,额那天晚上,和张大猫、赵小狗、李鼻涕,在一起喝浑酒吃狗肉咧,你是……那是一条疯狗。额跟你说,你可不能,无故捆额这样的良家子哦!额跟你说,县狱史大人,系额三姑家四小子的大舅子的二堂弟他表叔,额跟你说,你可不能乱来哦!”

        “……”

        因为文呈识文断字,也涉猎过律法。故而,偶也被县尉借调去驰援亭舍讼断。没办法,谁让此时,蜀中“文教不兴”呢,这中原士子眼里,纯属“瘴蛮之地”。能识字的都是稀罕货;汉安县本土士子,多半不愿意来干这种“奔走杂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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