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五部 尚书省内 第三十二章 贪污罪 (5 / 6)
话说,尚书省是一个以处理承上启下的公文为主要工作的部门,因为帝国的政事都要通过尚书省地呈递,所以每日要处理的公文数量达到一个惊人的数目,而且,往往一份公文,要抄写成好几份,有用作上交地,有用作兄弟部门转交的,有用作备案的,而这其中,便涉及到大量的纸张。
纸张多了,当然定期就要处理一些过期的,还有平日废弃的公文,这些纸张加起来,也是一个不容小视的数目,处理后,尽可以得到一笔小钱,而这些钱,虽然严格来说,是属于国家财产,但政府部门向来都是自行出卖然后众人平分。
不过,这是一个没有被写入制度中的潜规则,虽然大家都知道,但是你不说,我不说,大家平分后各得利益,是一份上下官吏们长久以来形成的默契,但是这份默契在丁晋身上被打破了,丁晋地贪污罪,就是因为侵占了这些钱而被指证的。
而这种工作上徇私舞弊的罪行,也可以被指为渎职罪,所以大理寺以两项罪名收押丁晋,虽然显得很霸道,但并不能说他们完全不讲道理。
但是郑可能听了此事来由,却非常愤怒,是的。是愤怒。原先,他之所以答应了众人要帮助丁晋,一是因为他和丁晋这个新上级在工作中合作得非常融洽,再是因为他佩服丁晋的才能,觉得这样优秀的“能吏”,被埋没了实在可惜。
至于说他心中对丁晋是否犯罪的信任。并不坚定,甚至他的心中还有些恐惧,如果自己真帮助了一个有罪地官员,这不仅是对他一直引以为傲地识人之明的打击,更是对正义、公正的嘲讽。
可是,听到丁晋竟然是因为“废纸钱”而受罪时,郑可能愤怒了,他相信如果换了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听到此事。也必定因此愤怒、因此悲哀。因为,这是真正的公正被亵渎,真正地良心被侮辱。丁大人太冤了!
在此事上,郑可能相信自己是对丁晋最了解,最有发言权的人,因为,就在一个月前,两人还为此事,经过一番认真细致的讨论。
丁晋认为,此钱虽小,但份属国家所有。私自瓜分甚为不妥,不过,以之接济家庭困难的官吏地办法,又十分良好,真是既有不妥又有优点,所以希望能想个办法,将之合理化、合法化。
郑可能对他地想法,大表赞同,两人为之讨论了一些细节。然后制定了一份详细的奖惩分配条例,又写了一份折子,将之上奏朝廷,希望能通过此条规,让大家受益。
而同时,部门还是按照以前地潜规则进行,当时两人的顾虑是,这种陋规已经实行太久,冒然停了。恐怕引起底下人员地反弹。既然别的部门都实行着,自己等就先不用标新立异了。
为此。素来谨慎的丁晋还请示了“左丞”束元嘉,他回来后,还很欣喜地告诉郑可能,束元嘉对他们地新办法称赞不已,表示自己也会上书为他们助势,希望能早日通过。
但是,这样小心行事的丁晋还是出了问题,愤怒的郑可能真想返回去揪住瘦小的束元嘉朝他老脸上唾两口唾沫,那个无耻的老家伙,为什么不向大理寺证言,此事乃丁晋经过他的许可?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
更多完整内容阅读登陆
《墨缘文学网,https://wap.mywenxue.org》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