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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 尚书省内 第二十五章 故事继续 (2 / 4)
不过。这位参军自然不是汗马功臣中地一位。只得羞愧回答:“一百多贯。”
史念祖微微一笑,“唔,有两分利息了。”接着便要他“试从廊下巡行一转”。
侍郎大人的命令,那人不敢不从,“巡行一转”结束后,史大人的评语竟是,“爬都不会,便学走乎?”羞得此人狼狈不堪地跑了出去,再无面目呆在衙署,后找了机会外放当了一任小县令。
史念祖这样地侮辱,一是针对此人能力有限,但另一方面,其实就是清流对浊流的无比轻视,有这样的情绪存在,对待人和事怎么可能客观公正,同僚之间又怎么可能不闹矛盾?
即使是自命清流的官员之中,也不乏矛盾存在,或者是政见不同,或者更简单只是因为彼此看不顺眼,但更多的是因为就算在清流中,也讲究辈分的尊卑(不是以年龄划分),分配油水任务职务时,也论资排辈,这样既无公平也无公正,矛盾自然生了出来。
丁晋有一位叫陈自强的同僚,他得中进士时年已六十,在省内为都事官,虽然垂垂老也,不过其只当了三年官,资历很浅;而还有一位张彦清,却是少年俊彦,比丁晋还年轻两岁,已为员外郎之职。偏偏“清流”中不讲究实在年龄,津津乐道的是“登科”先后,于是张彦清大摆老资格,常常戏弄欺侮陈自强,陈自强按年纪足够当张彦清的爷爷,但却唯唯诺诺,不敢反抗。
一次。陈自强因病请假,休息了几天,等到他“上班”后,张彦清当着众人地面,笑话他道:“这两日,陈兄可玩得痛快?”
陈自强赶忙澄清道:“张兄说笑了。下官偶感风寒,卧病在床,虽心忧省内诸事,只是有心无力,不得不休息啊。”
可是张彦清却当众揭穿他道:““算了吧!某昨日明明看到你带着家人在西郊游玩,什么称病,难道是作假尔?”
陈自强没有再说话,但在场的丁晋却一直记得他通红的耳根和带有恨意的目光。半年后,张彦清光天化日下被醉汉砍死在大街上。醉汉当即被捕,经审问是一个名叫刘二的地痞,喝醉了发酒疯。刘二对自己的罪行也供认不讳。长安县令本来已要判此人死刑,结果县丞董含却认为其中有诈,严刑拷打后,刘二终于熬不住,供出了幕后主使之人--陈自强。
陈自强被捕的时候,还正在省内办公。长安县令请示了尚书左仆射高爽、右仆射韦求德,得到明确地指示后,才敢进去抓人。当时,陈自强似乎已料到有这一天到来。显得很平静,甚至还有些从容不迫,脸上带着一丝古怪笑容,跟随差人而去。
陈自强和张彦清,两人生来并无仇怨,最终都落了个悲惨的下场,归根结底,皆是在机关单位引出地摩擦。陈自强以激烈地手段了结矛盾,但是更多的官吏们。却是以明争暗斗、暗箭伤人、诬陷密告等等手段,来打击或消灭有仇怨地同僚,这在衙门中,已是司空见惯地现象。
这些手段,官吏们用得巧妙,既伤敌又不损己,或者对自己影响轻微,真可谓“合法伤害”,其实也就是现在人们常说的“穿小鞋”、“整人”、“打击报复”等等。而合法地伤害别人的能力。乃是官吏们的看家本领。这是一门真正的艺术。精于此道者,大有人在。即便再小心谨慎,如果树敌太多,照样是防不胜防,中了其中之一,就可能如同身中见血封喉的暗器,再是后悔,也已经是来不及了。
所以,能在人事纷杂的机关部门,生存下来的人,不是运气特别好,就是要善于韬光和避免结怨,丁晋始终相信一句话:多一个仇人,便少一条生存之路。除了衙门中的勾心斗角,丁晋在闲暇时,喜欢参加一些朋友组织地宴会,这类宴会通常都是应酬交际的主要手段,通过它们,丁晋也结识了不少朋友,因为他同样信奉另一句话:人有千里之能为,无千里之威风。多些朋友,绝对没有错。
在这类交际中,韩泰、沈微、李缜等友人的宴会,虽小型但精致,三五兴趣相投地挚交好友聚在一起,把酒欢歌,边饮酒边谈笑,海阔天空,或做一二诗赋,诗借酒力,酒助诗成,何等畅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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