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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 尚书省内 第十五章 保密法 (2 / 4)
说白了。大家之所以现在沉默不语、精神紧张地原因。完全是因为不知道这次风波要闹到何时、何种程度。怕自己受到波及。而这些人员。如果真要细究。恐怕很少有人没有泄露过省内事务。丁晋虽无法给他们任何保证。但说几句安抚地话。还是比较容易地。
这些话,尽管根本没有多少意义,也可能是废话、空话,但作为长官说来,效果自然不同。人是集体动物,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通常情况下,都需要一个“主心骨”,而在政府部门,“主心骨”通常就是一个部门地长官,长官说的话,如果符合他们幻想中的期望,那么,他们就情愿相信。哪怕是催眠自己去相信。
何况,丁晋虽任职时日不长,但给属下们的印象是一位很有能力、很有智慧地“官人”,这样的长官说出来的话,就格外有号召力和影响力。
所以,这次会议开的还是比较成功的,接下来的日子,“第六房”的官吏们,在“保密守则”督促下。反而恢复了精神和干劲,本房的业绩,连续三个“十日考”,位列众曹第一。
这种有别于其他房曹死气沉沉、惶恐不安的情形。同样引起了尚书省内其他官员地注意。“尚书左郎中”孔光看了丁晋制定的“保密条例”后,觉得非常欣赏,于是推荐给“左丞”束元嘉过目,并建议在各房各曹中推行。
束元嘉道:“此非常时期,丁都事标新立异之举,恐遭他议。”没有采纳孔光的意见。
其实,早在刚刚制定出保密条例的框架时。丁晋便先请示了束元嘉,这是他一贯地谨慎和思虑周到。束元嘉当时还赞扬丁晋勇于做事,是个难得的“好同志”,林林总总一堆赞赏之语,总之,还是那句老话:“老夫很看好你!”
但是及至他见“第六房”纪律整备、人心奋发,郎中孔光也推荐时,却是一改其口,否定了此事。于是,原本可能为丁晋博取一些赞誉、欣赏的好事,就此夭折。
后来,“中书舍人”卢承庆从好友孔光口中得知保密守则,大喜,稍加修改增删后。立即在中书省内自己分管的一亩三分地试行,得到了“中书令”宰相窦刚的嘉奖。
再后来,“泄密案风波”渐渐平息下来,朝廷准备完善“保密律令”,窦刚想起了卢承庆的方案,于是提举他为主持修缮法令的负责人之一。
卢承庆骄傲,不屑居他人功,于是对窦刚说,其实自己这番作为。多出自尚书都事官丁晋地想法。窦刚觉得丁晋这个名字很耳熟。细细思索,才想起是窦昭的门生。不过可惜出身平民家庭,若冒然之间擢为高位,恐怕难守本心,还是让他多磨练一番吧,于是依然将卢承庆提为“检校刑部侍郎”,主持“保密法”的修订。
这其中的曲折经过,被蒙在鼓里的丁晋自然不知,他只是对泄密风波渐渐平息感到很高兴。这些日子,不仅是其他官吏,就是丁晋也是吃不好睡不安,情绪时刻处于一种焦虑恐惧的状态中,当然,表面上他装得很沉稳冷静,其实内心也不无忧虑,在这种巨大的**中,谁又敢保证自己完全能独善其身?
不过,风波虽然消散,但丁晋对最后的结果,内心中也是非常不满意的,不过他地心思当然不是像丘度一样,不满战斗的“收获”,而是对朝中大臣们的遮掩、和稀泥的行为很是不以为然。如果不考虑其他方面因素的话,丘度此次的弹劾、检举,其实对帝国整个行政机构地自我清洁和完善,是非常有好处的。泄密之举,有轻有重,有大有小,刑责可以分成不同等,但是这种行为,必须要接受处罚。
不久,朝廷修缮的“保密法”出台,丁晋从“左拾遗”李缜那里拿了本看了看,这次主持修订的人员能力不错,不仅完善了“泄密罪”的定义,而且还划分了详细的惩戒层次。
比如,凡漏泄讨袭敌**队等事关征讨方面,以及收捕反逆贼徒信息、捕寇等治安方面机密者,一律处斩首,这是最重的刑罚了。
次一等的是,与外国间谍书信往来,或明知其间谍身份而故意容纳止宿、停留、隐藏的,一律处绞刑,这比掉脑袋地刑罚又轻一些,不过依然是泄密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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