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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权力归一 (3 / 5)
很明显,以大同当前的人才储备形势,训部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只能行使部分职权。
实际上,其他各部成立之初也差不多。
同舟社从五年前的之罘湾大改组后,社务部各曹的职司就在运行中不断完善,直到今日还在调整。
制度建设是个长期的过程,一撮而就的情况基本不可能出现。
此次官制调整,最大改变就是社务部长史一职直接被皇帝取消。
自古以来,就有君权和相权之争。
宰相之职,随国家的出现而产生,最初的名称并不固定,职权也有大有小。
秦始皇一统天下,建立了比较规范的丞相制度。
丞相“掌承天子、助理万机”,既是国务总官,又是皇帝家务总管。
为防其职权过大,凌驾于君权,又设立御使大夫为副丞相,对其进行限制。
汉承秦制,仍设丞相一职,职权非常大。
高祖刘邦死后,柔弱的孝惠皇帝刘盈便被曹参欺负得只能垂拱而治。
汉武帝为加强皇权,设立尚书台,削夺丞相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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