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文学社 (1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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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文学社 (1 / 4)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何晶晶会比白依陌更成熟,也更现实。

        对中文系的学生来说,文学社将会是他们从事文学创作不错的跳板。尤其是想要从事传统文学创作,在这里将会认识好多编辑。

        何晶晶对文学创作的兴趣并不大,相比之下她更喜欢稳定的公务员职位。但是这些编辑能够接触的人远非常人想象,这才是何晶晶来文学社的理由。

        因为得到的利润足够大,所以门槛高,社里的人趾高气扬也无所谓。

        而白依陌则是纯粹看不惯他们,她并不觉得自己会有求于人。当然,毕竟已经是成年人了,白依陌不会因为看不惯,所以就直接走了。

        自绝于人的做法是不成熟幼稚的行为。

        两人分别拿出两百元,然后登记报名。在一边的网球社看了不由羡慕。报名收钱也就只有文学社这样的大社才能做了,要是他们跟着这么做,绝对是分分钟凉快。

        没办法,谁让网球只是日常娱乐消遣,而文学社直接关乎前途呢。

        国人向来是对前途的事报之以宽容,对娱乐的事报之以严苛。

        白依陌与何晶晶报上名之后,然后被安排到社团里一个教室,上面要求用规定的时间写一篇文章。

        以“文学”为主旨,写一篇文章,不少于两千字。

        何晶晶皱了皱眉头,她领会了其中的意思:就是给文学社歌功颂德呗。

        她听过有关于文学社的一些风评,文学社的社长其实都喜欢谄媚的语言。可偏偏能够考入帝京大学的,谁还没有多少傲气啊,就算是成为大社的社长,也很少听到谄媚的话。

        所以那社长就喜欢在文学上做文章,既然听不到嘴巴上说的,那就看文章上写的也好。所以不论写什么文章,只要拍马屁就可以了,在同样拍马屁的基础上,再比较文笔。

        若是偏题了,那就只能抱歉。对外的理由是不符合进社标准。

        何晶晶看着白依陌,她有百分之八十以上可以判定,白依陌应该不知道这一类的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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