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李也的分析 (3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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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李也的分析 (3 / 5)
        “组长!”

        简单的一句玩笑过后,李也开始向叶梦影说出了他自己的推测。

        首先爱德华伯爵所中的毒是由城堡里的人下的,这一点基本没有争议。

        因为城堡里包括仆人在内,所有人都是吸血鬼,那么以吸血鬼强悍的感知能力,如果真有生人闯入城堡,没有理由不会被发现

        而且爱德华伯爵中的毒储存期很短,所以也不可能是数天或者更久以前来过城堡里的客人之类的人下的毒。

        不过锁定了下毒人的嫌疑范围,并不代表也锁定了凶手的嫌疑范围,因为爱德华伯爵真正的死因是失血过多,所以这毒是不是凶手下的犹未可知。

        先假设这毒就是凶手下的,但凶手将现场清理的连根头发丝儿都找不到,那为什么凶手唯独会把残留有毒药的高脚杯留在现场呢?

        下毒的人之所以会选择阳灼丹这种由金叶菊和狼毒花合炼成的毒药,肯定就是看中了阳灼丹药性凶猛迅速,在体内生效后又会自然消失这几点。

        既然如此,下毒的人就没理由不把残留有毒药的高脚杯带走,因为基于阳灼丹的特性,不带走高脚杯,警方就可以通过毒药对凶手进行追查,而带走高脚杯则明显可以延误警方的调查时间,甚至是扰乱调查方向。

        所以据此就不难推测出,毒其实并不是凶手下的。

        得出这一推断之后,又会产生两种新的结论,一是凶手刚好在爱德华伯爵被人下毒的当夜,潜入城堡进行行凶;二是凶手和下毒者是联手作案,合谋杀死了爱德华伯爵。

        前者的可能性并不大,因为这种巧合发生的几率实在是很低,而且爱德华伯爵中的毒并不致命,下毒者如果不是为了让凶手更容易下手,那他下毒的意义又何在呢?

        所以李也更偏向后一个结论,杀害爱德华伯爵的凶手不止一个。

        但即便是合谋作案,凶手在清理现场的时候,应该也同样会带走高脚杯才对,那他为为什么没有那么做呢?

        通过思考之后,李也产生了一个极为大胆的想法,下毒者,杀害爱德华伯爵的人,以及清理现场的人实际上是三个人,同时那个清理现场的人原本是个不知情者,只是后来出于某种理由才选择了掩盖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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