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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四章 条约 (2 / 3)
瞿尚兵之前给陆远等人算过一笔账,
洪武四年,大明朝的本色税粮有2700万石之巨,按着一两银子购买7石粮食,折算成银子差不多四百万两不到一点。但这并不是朝廷的全部收入,除了本色税粮,还有布锦136万匹,丝绵29.9万斤,课:银566万锭,铜2049斤,铁62000斤,铅40600斤,朱砂2080两,茶159万斤,盐130.7万引,军屯粮食1279万石,以及大量以劳役形式缴纳的赋税,零零总总折算下来,大明朝全年的收入差不多在一千七、八百万两白银左右。
现在远东帝国占了浙江和苏松常诸府,由于苏松常等地赋税奇高,几乎等同于一个省,这样大致扣除二省的收入,大明还能拥有每年一千四百万左右的财政收入。按着现在一两黄金兑换四两银子比例,差不多就是年入三百多万两黄金。拿出其中不到三分之一当岁币交给远东,并不是不能接受。
但众人都忘了一件事,这个年头的大明朝,连白银都稀缺的很,更别提让朱元璋一下子拿出这么大笔的黄金了。
听刘基这么一说,瞿尚兵知道自己把账目算错了。大元朝重商,瞿尚兵又久居江浙,是全天下最富有的地区,以至于瞿尚兵一贯认为朱元璋横扫诸王,一定抢了不少金银珠宝。抢,确实也抢了,但朱元璋还真就没有将所有的富家大户全部一扫而空,虽说沈万三后来确实是因为得罪了朱元璋被抄了家,可朱元璋毕竟不是一刀切,不管不顾地将一切民间财富全部捏在手中。
再说这个年头讲究陪葬,朱元璋也没变态到照着名单去每一大户人家那儿挖坟掘墓抢夺地下的财宝。
他现在手头的金银除了小部分是开挖出来的,十有都是从原来陈友谅、张士诚、方国珍等诸王以及大元朝的元大都那儿抢来的战利品。
对于将这些年辛辛苦苦搞到手的战利品拱手送人,朱元璋自然是心不甘不愿,不过黄金毕竟不是货币,就算给了远东也不会动摇国本,所以远东要黄金,朱元璋并非不能接受。唯一的问题就是他确实没有那么些个。
瞿尚兵没办法,他总不能着朱元璋下地去刨黄金出来。但瞿尚兵并不打算就此松口,既然大明没有足额黄金作为赔偿,那就用其他东西。
首先冒出来的自然就是硬通货白银和黄铜。不过远东虽然也需要白银,但现在是纸币的天下,对白银的需求并不十分迫切。而且相较于黄金这样的奢侈品,朱元璋对白银看得更重,想让朱元璋乖乖地每年从国库中拿出四百万两白银双手奉上,那是不可能的事。铜就更别想了,大明自己年产铜才两千多斤,能分给自己多少?怕是还铸不了两门陆军野战炮吧。
至于布、棉、丝、绢等物,因为自家就出产这些东西,产量又高、价格又便宜而且质量还好,瞿尚兵是不要的。盐也是同理,粮食
更是不缺。
瞿尚兵与侧的顾三和张元年沟通一番后,拿出了最终的解决方案:每年的岁币由原来的一百万两黄金变更为二十万两黄金,军马3000匹,牛1000头,猪20000只,羊10000只。五百万两黄金的一次战争赔款,由于朱元璋自称实在无力给付,则远东帝国方面在进驻南京城之后,尽数收缴除白银之外的所有珠宝玉器以及前朝遗留下来的一切物品。
另外南京城中的大明官员,如果想追随朱元璋,远东方面将不予截留,但京城内所有的登记在册的工匠,不分工种一概不得擅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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