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法律和人性的考量 (3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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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法律和人性的考量 (3 / 4)
        郑在洪说:“老房子三间正房,两间耳房,两连厢房。过不下去了我们卖给别人了。现在住在两间破房子里,去年村里扶贫,重新给维修了。”

        宋法官继续问:“卖房子的钱呢?”

        郑在洪说:“卖得四万块钱,全部用光了。”

        宋法官继续问:“牲畜、存款、粮食等情况如何?”

        郑在洪说:“牲畜没得,真的,鸡都没各一只。存款一分没得。粮食一斤没得,全靠救济。”

        这时郑在洪的大女儿插话说:“法官,你听听,给是人?老两口身体还算不错吧?不但一分地不种不说,鸡都不喂一只,你们说这像不像农村人?城市里的老年人还没得你们这么清闲哦。享福享得太早了。”

        宋法官继续问:“你二女儿女婿离开你们独自生活多久了。”

        郑在洪说:“十来年了。”

        宋法官继续问:“那时你老两口好大的年纪哦。”

        郑在洪说:“我六十二。。老婆子六十一。”

        宋法官继续问:“你二女儿女婿离开你们后,你们还办生产吗。”

        郑在洪说:“我们都六十几了,劳动不起了呀,就没种田种地了。”

        郑在洪的二女儿插话说:“从那时起就不劳动,吃老本,享清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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