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金治下的汉人 (3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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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金治下的汉人 (3 / 4)
        努尔哈齐取得大片辽东土地,降服众多汉族人口之后,曾采用笼络与高压两种政策,希望能顺利地解决统治汉人的间题。

        可是民族事务极端复杂,而汉人又有传统的夷夏之防,加上辽东汉人由自由民降为农奴,生命毫无保障,所以不断发生武装反抗与逃亡等事。

        努尔哈齐又过分自信八旗的力量,认为武力可以解决一切问题,于是以暴力大肆剥夺汉人的劳力,甚至以大屠杀来消灭反抗的汉人,结果在他死亡之前,后金汗国出现了社会生产萎缩、人民生活困难、军事进展迟缓、政局动荡不宁等现象。

        皇太极继承大汗之后,当然全力先来解决这燃眉之急的难题。

        天命十一年(公元1626年)九月初五日,皇太极即位后第四天,就颁布了如下的一项命令:冶国之要,莫先安民。我国中汉官汉民,从前有私欲潜逃,及今奸细往来者,事属已往,虽举首,概置不论。

        嗣后惟已经在逃,而被缉获者,论死。

        其未行者,虽首告亦不论。

        这一法令很清楚的是对逃亡的汉官汉民,颁布了赦免令,对以前以叛逃与间谍名义动辄大开杀戒的残暴政策作了调整,这当然对辽东占领区内的汉人有安定民心的作用。

        又过了三天,皇太极再颁布另一项重大的法令,这是有关改善汉人社会地位的,要点有:一、汉人今后可以“专勤南应,以重本务”,停止他们去筑城等过重劳役的工作;二、今后在社会上“满汉之人,均属一体”,凡审判罪犯,承担差徭公务等事,不得有差别待遇;三、不准诸贝勒及其下人,对屯庄中汉人勒索扰害。

        不仅如此,第二天皇太极再颁布第三道命令,规定:按(官员)品级,每备御止给壮丁八、牛二、以备使令,其余汉人,分屯别居,编为民户,择汉官之清正者轄之。

        原来是“汉人每十三壮丁,编为一庄,按满官品线,分给为奴”,汉人根本没有多少自由。

        现在由于这道命令,把大约百分之四十的庄屯壮丁分拨了出来,解放了他们“奴”的身份,编为民户,成为自由人了。

        这些人获得了自由之身,便对皇太极感恩戴德起来,于是他们就主动参了军,开始为金人卖命。

        虽然不是全部汉人都得到解放,但这种措施是有崭新意义与深远影响的。

        降服的汉人中不但有不少由奴仆、隶民变成了自由农民,而经济生产的积极性也大为提高,这对粮食不足、生活困难等等问题的解决都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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