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要我当保镖 (1 / 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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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要我当保镖 (1 / 3)
        秦阳觉得倒是挺新鲜的,这封信居然还是用人血写的情书,现在都什么时代了,居然还用这种老土的方法,难不成是为了能够让人感觉到他的心意不成?

        柳慕云又不是那些脑残女孩子,见到这封血情书的第一个反应自然是被吓到了,因为实在是太渗人了,这种做法会让人觉得一丝的恐惧。

        这封血情书的主人都敢用血来说明自己的感情,那他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所以她们才会这样子,秦阳也是有些纳闷了……

        我家的媳妇就真的是那么的好吗?

        不就是舞跳得好一点,歌唱的好一点,而且人也是漂亮了一点……

        哦,不对,是漂亮了很多点,可是身材并不丰满啊,难道现在已经是平胸的时代了?

        “这上面的气味是人血,到底是怎么发现到的?”秦阳好像也是意味到了重要性,这是俺家的未来媳妇,不管怎么样,都不能够让人给欺负了,便是坐在桌子上,问道。

        “其实也是没有人知道是怎么回事,小云在回来的途中翻了翻包包就是找到了,原本再去公司的时候还没有的。”

        戚如梦也是捏了捏眉心,即使是她跆拳道冠军也不管用,难不成直接喊一声就出来吗?

        秦阳打量着柳慕云,摩擦着自己的手指,道:“那就是说,这封血情书并不是在进公司之前就有的,而是在进入公司之后被放进去的,能够说的就是,那个脑残要么就是你们的员工,要么就是跟着你们混进去了。”

        他的这番话倒是引起了戚如梦的注意,看来还真的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秦阳才能够判断出这些东西,看来需要防备一下公司里面的员工了。

        其实这种事情并不少见,更加离谱的都还有,这全部都是因为喜欢一位明星或者歌星而产生了一种畸形的爱恋。

        倒是想要伤害自己的身体来获得仰慕者的可怜。

        柳慕云现在出道还没有多久的时间,可是影响力在江南市里面真的很高,因为人美,歌甜,舞好,所以迷倒了万千男女老少也是很正常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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