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六章: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 (2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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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章: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 (2 / 4)
        开庭时,犯人福田孝行穿着拖鞋进入法庭,辩护律师推推他的手示意,福田这才对着被害人家属的方向鞠躬,说了一句:“真是对不起,我做了无法宽恕的事。”

        这句“对不起”,成为之后法官认定犯人“已经有悔改意思”的参考。杀了两个人,只要事后表现出“我很抱歉”的样子,就代表有悔改,然后就可以得到宽恕。

        本村洋先生不断的跟法官抗议,最后,法官准许他带遗照进去,条件是必须用黑布将照片盖住才可以。于是乎,审下的判决是——无期徒刑。

        可是少年身上有着少年法保护,顶多关个七、八年就可以出狱。当时被告的辩护律师,竟然在法官下了无期徒刑的判决时,对着旁听席的被害家属,比了一个\"胜利\"的手势。

        本村洋先生在判决之后招开记者会,他是这么说的:“我对司法很绝望。原来司法保护的是加害人的权益,司法重视的是加害人的人权。被害者的人权在哪儿?被害家属的权益在哪儿!?如果司法的判决就是这样,那不如现在就把犯人放出来好了,我会亲手杀了他!”

        记者会结束之后,本村先生走进担任本命案的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吉田先生戴着银框眼镜,个性沉稳内敛。

        平时给人一种酷酷的感觉的吉田先生,突然以愤怒颤抖的声音对着本村先生说出自己的想法,这突然的举动让本村先生屏息。吉田检察官说:“我自己也有个年幼的女儿,无法想象有人可以狠心到,将一个还不会走路却拼命爬往母亲身旁的婴儿,抓起来往地面摔击后残忍杀害。

        “如果司法对这样的人无法做出严重的惩戒,那还要司法做什么?我绝对不认同这样的审判结果!让我们一起为推动司法改革而奋战吧!“

        吉田检察官的这番话,让本村先生的脑海里第一次浮出“使命”这两个字。为了不让妻女宝贵的生命就这样白白的牺牲,本村先生决定,他要反抗。

        当天晚上十点半,本村先生准时的出现在日苯的一起节目上。或许他已经意识到自己的“使命”,所以他冷静客观的对着全国观众作诉求。

        本村洋的诉求,很快就得到正面的响应。

        检察官不服第一审无期徒刑的审判,决定继续上告高等裁判所。接着,高等裁判所将检察官对被告求处极刑的控诉驳回。

        理由是:“日苯二十岁才算成年,犯人才刚满18岁又一个月,思想尚未成熟,顾及被告未来还有无限的可能性。对于将来,不能 论定犯人完全没有重新做人的可能,所以驳回检方死刑的控诉请求,维持一审无期徒刑的判决。”

        二审虽然又被法院驳回,可是检察官还是不屈不挠,决定继续上诉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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