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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二章 吴桥之变 (4 / 6)
“这几百人是我自领兵以来纠合的四方精锐,从来不曾损伤,每遇大战便以此破敌。如今损失殆尽,这让我以后如何带兵打仗?唉!我的军队完了!”
刘国能哭了一场,却也无可奈何,只得是收拾起残兵败将,带着伤了腿脚逃出吴桥县城的兵卒随着左梦庚往南皮县城去了。左良玉的大营此刻正驻扎在那里。
吴桥之变,武戏就此落幕。
更加热闹的笔墨官司开始打了起来。
进士出身的吴桥知县余尚春,操着一口四川渠县口音的官话,督导城内百姓仕绅检查损失,统计伤亡,之后眼睛哭得和两颗红桃一样。
他写给同乡、同年、同榜们的书信中这样描述城池被左镇兵马洗劫之后同僚被杀的惨状:“刘公讳廷训,通州人也。由岁贡任吴桥训导。左镇大兵入城之日矢注衣袍,血朱殷穴胸而出,濡缕属于屡,犹自裹创呼喊,劝导乱兵。连中六矢,乃仆。逾月,其子发棺更殓,面如生,须髯奕奕奋举。丧之归也,诸生数百拦道设祭恸哭震天,小民皆剪纸买浆以奠。”
而监军太监卢九德等人,更是指责左良玉等人无端劫掠州县,纵兵杀害良民,戕害朝廷命官。(这也难怪,谁都知道此时司礼监的掌印太监就在南中军中,正同李守汉穿一条裤子都嫌肥,如何不晓得该如何做事?何况,左良玉向来就对这些监军太监们不怎么感冒。)
本着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的原则,以左良玉的老上司、老恩公候洵为代表的一群东林党人,则是对李守汉和他的南中军群起而攻之。
主要罪状其一曰谎报战功。
“国朝自辽东军兴以来,虽将士奋勇,兵卒用命,然未曾有斩杀敌酋贝勒、亲王以上者,李某动辄便以斩杀伪逆亲王、郡王、贝勒等事报捷,虽有甲胄旗号为凭,然似有冒功之嫌。”
其二曰擅作威福,擅改军制。
“本朝兵制,各镇总兵以下,副将、参将、游击、守备等职,各有员额,曰正兵营,曰游兵营,曰奇兵营,李某何职,动辄便以镇编练师旅,擅立营伍,曰统制、曰旅长,此举是何居心?”
其三曰吴桥之变,似有蹊跷。
“吴桥变起之日,左镇率先入城,乃是吴桥士民箪食壶浆以迎王师,何以一入城便生变乱?是劫掠州县耶?是被迫起而自卫耶?南中军入城之时,便对左镇大打出手,是平乱耶,是戕害友军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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