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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0章 精明的人,终将活成自己最讨厌的样子 (2 / 4)
如此一来,若是有他们妖族大量圣境强者相助,想来还是有着很大的希望将其驱除的。
在妖族看来,遗迹大妖必然是妖族成员,而既然是妖族成员的话,那就必定不会拒绝妖族的邀请。
要知道妖族修行者可从来没有成员有过拒绝加入妖族世界的先例呢,况且还有妖族出人出力为遗迹大妖驱逐血墨之气的恩情在那里摆着!
不得不说理想虽然丰满,但现实却总是让人觉得摸起来一点肉感也没有,异常的骨感,硌手!
虽然妖族并不知道,但女巨人可并非当今洪荒万族中的任何一族啊,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
当然,这一切虽然就是无可争议的事实,但有些人即使是知道了一个自己不愿意相信的事实也还是会继续自欺欺人的,此时的妖族无疑就是这样的状态。
妖族已经陷入了一种几乎魔怔的状态,如果你让他们现在放弃,那么这一年多以来的努力岂不是全都白费了?
当时妖族来的可是浩浩荡荡的近万妖修,其中可是有着数百几乎近千的圣境妖修,如今圣境妖修剩下的却是不多了,可能只剩下不到一百名妖圣了。
至于说妖帝,损失其实要比妖圣多得多了,即使还有两三千名妖帝存活,但本身妖帝的基数就比妖圣大很多,虽然剩下两三千妖帝,但却损失了五六千名妖帝,而妖圣损失的却只有几百名。
当然了,真正算损失的话也不是这么算的,毕竟那几百名妖圣如果跟五六千妖帝打起来,无疑是妖圣们单方面的tu sha!
除了类人最为特殊的修行之法以外,其它所有的洪荒种族都是从王境开始接触领域力量,在完全掌握领域力量以后以感应法则力量为契机晋升皇境,之后在法则力量理解到极致以后才会有机会捕捉到一丝法则力量的真谛,从而晋入帝境,成为超然世外的存在。
可是超然于俗世之外却不代表超脱世俗,哪怕达到帝境极巅也只是完全掌握自己所理解的那部分法则之力而已,距离完全理解自己拥有的元素力量全部法则还有着一段很大的距离。
什么是元素力量全部的法则呢?
事实上这是很简单就能想明白的,比如木系元素,你只掌握其中的控制属性不够,只掌握了防御属性也不够,只掌握了生命属性也不够,你必须把木之元素的全部属性都给掌握了才能算是掌握了木之元素的全部法则力量。
当然,能够做到全部掌握的时候就不再是帝境了,而是真正蜕去凡体,超凡入圣,成为完全凌驾于凡夫俗子之上的圣者!
圣者的凌驾并非身份地位上的凌驾,而是修为境界和实力上的凌驾,圣人之下,皆为蝼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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