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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谨:烦事 (2 / 4)
吃了朝廷的饭,领了朝廷的粮的人,就该为朝廷卖命,就该有“马革裹尸”的觉悟,死也要死在战场上。他们倒好,身为守城将官,敌人来了,却扔了兵戈弃城往家里跑。
这样的人,抓回去,直接砍掉脑袋都是轻的。
该千刀万剐,诸灭全家。
看以后,谁还敢不战而退。
当平江知府家的二公子李临江,刻意而又含蓄的告诉我有逃兵跑回同里镇时。我立即表态:“直接让人去抓。”
同里镇比较特殊,官府的人不管这里的事。这是一百多年来约定俗成的规矩。不惹事不出乱子,每年上的贡又多。应天府坐享其成,每任知府都乐意如此。
李临江又说:“那家的闺女我见过,好像同你弟弟妹妹的关系很好,他们还一起来过平江。”
我问:“逃跑的人叫什么?”
“梁保国。”
我“嘶”的一声,抽了口凉气。你他妈的还叫梁保国,咋不叫梁害我呢。
那也要抓呀,不然助长了这种恶劣的风气。社会风气是会传染的,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传的人多了,还保国,国将不国了。
我问:“准备啥时候去抓人?”
李临江说:“这不是在等你的话嘛。兵房的人都愁几天了,不敢来同里,托我来探探你的口风。”
我心烦意乱地问:“该咋办咋办吧。”
“当事人的斩首示众,男丁充军,女眷充妓。”
“他们家的老娘,年纪大了,没几天活头了。充妓还要管她饭吃,寻个借口,把她留下吧。别的该杀杀,该卖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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