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3 清穿群魔乱舞之年玉尧七十三 (4 / 10)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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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清穿群魔乱舞之年玉尧七十三 (4 / 10)
        女皇觉得还是听听她们的想法,也得给她们用心物色合适的。

        ……

        内阁大臣兼商务部长陈朝生在族中排行十一,但是在他爹这一房中行三。他从一个广东陈家二房的继室次子,在十年间一飞冲天,以一介商人入了阁。

        他与当年还未登基的女皇有过很多商业合作,令陈家生意甚至整个广东商团的生意都活跃起来。陈家也壮广,成为广东商团的领袖,而他不但在家族中有了权威的话语权,甚至在十三行中也是相当权威。

        广东商团的人几乎是真心拥护中华朝的,别说他们有很多子弟也出仕了,本朝不抑商和开放海禁的政策都让他们尝到了甜头。虽然本朝的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令他们要依法交不少的税,但是政府基本上只是公开收税,而且纳税大户会有嘉奖。不像前朝官员似天经地义的收孝敬进自己私袋,这交给国家,至少看着是效忠于帝国。

        政府会把“企业”(新政府叫企业)按业务量(也就是年纳税金额高低)分为甲、乙、丙、丁四类。有些国营项目、政府建设项目甚至军工项目的合作商、供应商,政府会考虑合作方的“能力”,他们差不多就是看“类型”来分辨的。一个有野心和现代化“企业集团”思想的商人,不可能去逃掉所有的税——会影响未来的机遇。

        而且,前朝那种商人要依托大官贵人,年年孝敬才能保住财产的感觉没有了,有商业本领的人只赚来的钱几乎不是自己的感觉也没有了。

        帝国《宪法》就有一条,国民合法收入、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侵占他人财产,证据确凿甚至有可能坐牢的。

        何况,现在他们也有子弟出仕了,官府中有话语权,他们有同等政治地位了。总得算起来,还是中华好太多了,中华怎么说也是炎黄正统。

        这一切都好,只不过,企业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来,而现在农民又全都分到地,招工难是个问题。并且,中华帝国的“国民制度”和《劳动法》也让这些商人吃了苦头,人招不到是一回事,招到了人力成本太高也是大问题。

        不是没有商人“侵犯国民基本权利”,如工作时间太长、加班不有加班工资、基本工资太低、出意外不赔等等,但是很多人在“抓典型”“严打”时被打下来,轻则罚款,重则吊销执照。

        哪些重工业企业在人力上的事最没有麻烦?那就是国营的收到过战俘贱民的、或从政府那“租”了很多贱民来工作的企业,基本上出事政府也就是“劝诫教育”而已。

        商业的运行是市级有商务局、省级有商务厅,中央有商务部,他们要管理商业、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各派的企业都有反应这个问题,早就捅到商务部去了。

        这次江北之战,大家也都盯着国防军又能抓多少战俘,好买一些去。不过,后来“企业家们”从报纸上看到江北各省大小战役加一起杀了满清近四十万人,其中二十二万为真满八旗和蒙古八旗的人、十万绿营、七八万汉军旗。原来,他们身为中华民族,和全国国民一样喜大普奔,但是热血过后回到企业管理的鸡毛蒜皮后他们常常会想。他妈的,国防军那些屠夫,四十万人呀,你们手起刀落、杀得眼睛不眨,就不会稍稍慈悲一点吗?打那么久,怎么就没有战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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