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势如破竹 第十一节 (7 / 9)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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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势如破竹 第十一节 (7 / 9)
        到了春秋中期,铁制农具和牛耕的出现使得公田之外的私田被大量开发,耕地面积日益扩大。贵族领主对私田的狂热追求使得公田日渐荒废,国家岁入难以为继。各国不得不改变劳役地租的税赋制度,纷纷实行“初税亩”,“相地而衰征”、“十一而税”等税制,井田制随即逐渐荒废。

        秦以“名田制”而强国。

        随着商鞅“开阡陌决裂封疆”的一系列改革,古老的井田制被彻底废除了,领主贵族的世袭土地所有特权也随之消亡,代之而起的是“名田制”。

        名田制最突出的特征是按户籍计口授田(此所谓名田制的由来)的同时,又按军功大小分封不同的爵位和不同数量的土地。

        国家授出的土地即成为私人占有,国家不再收回。土地可以买卖。

        按户藉授田实现了国家借用土地对农民的严密控制;凡在户籍之民皆可得一定土地,也能使民休养生息从而国家安稳,税赋充足稳定。

        按军功封赏土地的制度打破了贵族的世袭特权,产生了大批的军功地主,这对当时的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秦因此国力大盛,一统六国。

        本朝承袭了秦的制度,秦的“名田制”得以沿袭。

        孝文皇帝和孝景皇帝因此强国,创造了令后世艳羡不已的繁荣与昌盛。

        名田制开创了土地私有制。随着社会发展,土地买卖大量出现,土地兼并的浪潮开始冲击名田制。

        到了孝武皇帝时,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几乎到了“富者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程度。

        在这次土地兼并的狂潮中,除了普通自耕农的土地纷纷被豪强兼并外,另一类被大量兼并的土地便是军功土地。军功地主的子孙多半骄逸无度,难承其祖之遗风,他们或因违反国家法禁亡国陨命,或碌碌无为杂于庸保,祖上因军功所获得的土地皆被他们变卖一空。名田制渐至名存实亡,加之后来国家不再以军功授田宅而开始以金银实物为赏赐,名田制终至消亡。

        土地兼并最终败亡了名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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