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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10 / 14)
董毡没有儿子。
而阿里骨的母亲是董毡的宠姬,而阿里骨则是董毡的养子。
与兰州西夏军队的几次交锋,王厚又故意设法让阿里骨出阵。这个于阗杂种作战勇敢,武艺高超,骑射之术,让西夏人望而生畏。而最要紧的是,王厚分明看得出,那些吐蕃的战士,在心里面对这个于阗杂种都很服气!是那种出自于战士心中的钦佩。这种感情,王厚最熟悉不过——熙河地区不知道有多少蕃部首领,对他的父亲便抱着这样的感情。
董毡已经老了。
否则如此重要的战争,他不会不参予。
青唐吐蕃对大宋的态度,很可能便取决于这个于阗杂种。
但是,阿里骨却是个危险人物。
攻下兰州不过是举手之劳,王厚根本没有把兰州的夏军放在眼里。但打下兰州后,果然让这些吐蕃人向西扩张么?
凉州、甘州,甚至远至西域,让那里的部族服膺吐蕃战士的威名,而不是更直接的感受大宋的刀锋?
王厚太了解这些异族了。
所有的部族,本质上都是畏威而不怀德的。
惟有你清楚地让他们知道,如若他们不服从,你的刀锋便会划破他们的脖子,你的战马便会踏平他们的帐篷,他们才会服服帖帖,从心眼里敬畏你为天朝上国。用刀箭与战马摧毁他们的意志,然后用美服与美食消磨他们的身体,大宋才会有稳定的边疆。
如若征服的军队不是宋军而是吐蕃,也许是去一西夏,又造一西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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