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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上 (3 / 6)
        “若不尽力,可以罢官,可以惩罚,惟独不可以赏功。一旦赏功,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朝廷重边功,边将就爱挑衅。更何况这还是在大宋的内部,从此以后,必然引发无穷无尽的叛乱。”司马光绷着脸,厉声反驳。

        “不错,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但上有所恶呢?下亦必甚焉。今日有功不赏,日后再有叛乱,则士卒无积极进取之心,官吏则推诿过错,谁愿意冒险去平乱?司马参政不怕成为大宋的罪人,本相却是不敢受后世之讥。”

        “只怕要成为大宋罪人的,不是我司马光,而是你吕相公!”司马光语带讥讽的说道。

        吕惠卿冷笑道:“若是司马参政不同意,那么便召开政事堂会议好了。堂议之后,再请皇上定夺。”

        “悉听尊便。”司马光满不在乎的答道。

        按大宋新官制的精神,重大军国政事之决策,有几种方法,一是由仆射召开政事堂会议,通过之后,再请皇帝批准,然后交门下后省的给事中们审议,三者通过,则颁布天下;二是皇帝同意后,交朝议讨论,政事堂通过,再交门下后省的给事中们审议。任何七体诏敕(册书、制书、诰命、诏书、敕书、御札、敕榜),无皇帝之玉玺,无仆射之相印,无参知政事之签押,无都给事中与有司给事中之官印,都是非法的,下级官员有权不执行。而次一等的事务,也可以由政事堂甚至是一个仆射与一个参知政事来决定,不必事事报呈皇帝,但是同样需要给事中之同意,但这种命令,就不能再称为诏敕,只能称为“堂令”、“堂札”,其效力在七体诏敕之下。更次一等的,则是各部寺之部令、寺令,部令、寺令之庶务决策,只须报政事堂与门下后省备案,接受二者之领导与监督,却不必再有门下后省之印了,但其法律效力也自然更低一等。

        熟悉典制的司马光自然知道这种决策方式是对大唐三省决策精神的继承与发扬,使其更加制度化与权责清晰。这种制度既保证了皇帝对六品以上的所有事务都有干涉权,也使得政事堂能有一定程度的独立性,不必再事事都要请示皇帝。他自然知道吕惠卿利用其仆射之权力,要求召开政事堂会议,并且还要报呈皇帝批准的用意——政事堂诸相之中,只有仆射可以单独要求召开政事堂会议,参知政事必须至少二分之一发起,才有此权力——吕惠卿是想刻意向皇帝表示他对皇帝的尊重,并且故意把这件事情提高到一个军国大事的地位来,吸引朝廷的关注。司马光一眼就看穿了吕惠卿的动机,他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自己根本不就是吕惠卿的目标——虽然表面上看来,有自己的坚决反对,他只能召开政事堂会议来决定。

        司马光并不知道吕惠卿与石越曾经有一次密会,若是他知道他面前的这位“吕相公”一面与石越偷偷约盟,一面却又毫不客气的玩起了小动作,还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厌恶。不过,他现在就已经够厌恶这个“福建子”了。

        差不多在同一时刻,慈寿殿。

        “……古琴一架,卫夫人真迹一幅,《春山图》一幅……”一个年老的内侍站在太皇太后榻边,不带任何感情的念道。

        “《春山图》?李思训的《春山图》?”曹太后打断了内侍。

        “老奴愚昧,老奴不知。”内侍并没有半点惭愧之意。

        曹太后毫无血色的脸上泛起一丝笑意,道:“哀家知道了。继续念……”

        “是。……宝刀一柄。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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