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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人 (2 / 6)
没事的时候,我会用我的笔写写字,陶冶陶冶情操,也使我不会将学过的文字忘掉。
人在江湖,必须吃饭,因为不吃饭,就会饿死。我年纪轻轻,还不想死。所以,我开始替一个盖房子的财主打工,赚些铜钱,聊以糊口。
事实上,我对铜钱并不感冒,因为我总是能从铜钱中闻出臭味,这让我感到深深的罪恶。。这罪恶感竟让我联想到了杀人,于是我曾多次呕吐。但一切都是为了活着,所以我也没有办法。
能吃饱饭,又能自保,所以我在江湖活得很好。
于是,我开始成了一个看戏的人。
我总是看着不同的门派疯狂地厮杀,厮杀的结果就是流血,流血的结果便会出现死人。
我总是对这些情景表现出完全的麻木,然后在麻木中充当一个麻木的看客。因为,我无能为力,我只能自保,不会救人。
他们文雅一点的,拿着短刀、宝剑,粗鲁些的,拿着大铡刀、狼牙棒。
他们厮杀的时候绝不手软,用剑的绝不会比拿狼牙棒的善良,只因为,一切都是你死我活。
我很惭愧地告诉你,正是因为他们的厮杀,倒让我赚了死人的钱。这个,我本不愿意告诉任何人的。但一切的秘密本都不是秘密,因为没有能永远藏住的秘密,所以,我觉得还是说了为好。再说,这钱我不赚,别人也会赚的。
每当尸体堆积成山的时候,我们这些苦工总是被一个长胡子老人在夜里召集起来,然后将这一具具尸体抬到一个叫做饿狼谷的地方。
一具尸体一文钱,我一晚上几乎能赚50文。
我经常在和另一个苦工抬着尸体走的时候开始感到难过,我难过我居然在赚死人的钱,但生存的念头立刻将我的难过驱散。而且,我也知道,这些人生前也都是些流浪人,无父无母,所以走上了刀头舔血的路。没有人会替他们送葬,也不会再有人记起他们。所以,扔到饿狼谷也是唯一的办法。
在江湖,一旦有些身份,就会被称作刀客或剑客,或者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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