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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名叫骆宾王的奸细 (3 / 4)
大家都看着那人的眼睛,希望能够看到他的慌乱。但是在这个人的眼睛里,我们能够看到的只有镇定。大家不敢小觑这个人,很明显,这是一个吓不倒的人。
当他说出自己的名字的时候,我就确认了他的身份。他叫骆宾王,是一个诗人,也是一个避难者。
“我相信他的话!”大哥站起来,竟然为骆宾王担保。
曹尼玛暂时相信了。在我看来,曹尼玛的用意便是借骆宾王除掉我大哥。如果骆宾王真是难民,就让他呆在城里相安无事。如果骆宾王是奸细,那对不起了,我们三兄弟的命就因为大哥的担保死翘翘了。
毕竟是大哥担保的人,骆宾王也只能暂时住到我们的府上了。一路上,我们四个人沉默不语。大哥与二哥沉默的原因无非就是为了临淄的军队进军而发愁。
“既然吃了你们的胡饼,我骆宾王自然就为你们安南城出一份力。我承诺,不出五天,安南城不仅能够富裕起来,军队也会强健,来犯的官军也会撤兵!”骆宾王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真是欠揍。
大哥的眼光很独特,竟然相信了骆宾王的许诺。五天的时间都足够我们从这里逃回结拜的地点了,这时候结拜的菊花地里应该也都是菊花了。
大哥的书房挂着一张地图,骆宾王指着这四个都是多山少田的地带。他说在这些山里埋藏着丰富的资源,有煤矿、铁矿、金矿等。这样一来,开采矿石便能够带动安南城经济的增长。其次,便是抓紧训练士兵。自古以来的战争史都告诉我们,打仗拼的不是数量,而是勇气。
平生一顾重,意气溢三军。
野日分戈影,天星合剑文。
这是骆宾王拟订完方略之后,即兴发挥而做的一首诗。诗人不愧是诗人,一言不合就作诗。
自打大哥结婚之后,一切的脏活累活就全部倚仗给了二哥和我。二哥也是捕快出身,拳交功夫还是了不得的,每天被曹尼玛一大早便拉去操练士兵。
闲来无事,正好偶遇到了趴墙角的骆宾王。我们这个宅子的西边是寻常百姓家,仅有这一道高墙分隔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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