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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猪 (4 / 5)
贝贝点头跟小鸡啄米一样,欢天喜地、拽起凤九蹦蹦跳跳迎前去。
离着还有老远,车队领头一条胖汉笑呵呵、屁颠颠一溜小跑冲坡来,对凤九一揖,恭敬地道:“凤少爷好,小的金世宽,家排行老三,街坊们都叫我金三,向来在琉璃街讨生活。前些天凤少爷大驾光临琉璃街,实在不巧,小的外出办差去了,无缘瞻仰凤少爷风采,甚是遗憾,正好今儿新到一批好货,便巴巴给少爷送来,请少爷过过目,挑一挑,有瞧得,合心意的,尽管选走,保管给少爷一个最实惠的价格。”
这金三是一个大胖子,粗膀圆腰,肥头大耳,锦衣狐裘,金链金镯金戒指,大红员外衣正一个圆圆大大的福字,说多俗气多俗气,隔了老远是一股子臭无的铜臭味汹涌扑来。
不过别瞧人俗气,那张嘴却是跟抹了蜜儿似的,左一声少爷右一声少爷,恭敬又殷勤,客气之极,好像他当真是奴才,凤九当真是少爷一样。
以前许多人与金胖字初次打交道之时,都不由为其和善客气的表相所迷惑,深交之后才认识到其之心黑手狠,被坑得跟龟儿子一样,却是敢怒而不敢言。
不过凤九却不会受他迷惑,因为早在很多年之前他已经被金胖子忽悠过,当然不会再犯同样错误。
光阴荏苒,六年时光弹指间飞逝而过,当年那个沿街乞讨可怜兮兮的小乞丐,如今已成长为英武挺秀的少年猎人,变化实在太大,金胖子哪儿能想到眼前这个四处洒银子,花钱如流水的狗大户,居然会是当年那个骨瘦如柴、衣衫褴褛的老熟人。
金胖子没认出凤九,可并不代表凤九忘记了他,凤九幼年做乞丐之时,可没少被这面善心黑的金胖子欺负。
金胖子嘴里说得好听,什么“在琉璃街讨生活”云云,话是不假,不过这所谓“讨生活”,一不是正正当当开店铺做买卖,二不是凭手艺养家糊口,三更不是肩挑背扛下苦力气养活自己,那他讨的究竟是什么生活呢?
说起来这倒是一门有着悠久历史,极其古老的门道——销赃。
说起这销赃,表面看起来也是一种买卖,不过其鬼门道可多了去。世间任何一种买卖都离不开买了卖,卖了又买,销赃当然也是如此,先要收赃然后才有赃可销,而这其最关键之环节正在于收赃,而不在销赃之。
货物摆在门店里,只要不是白痴,挤挤笑脸,奉承几句,任谁都可以把货卖掉,而收赃却大不一样,其间学问可大了去。
既是赃物,那肯定是见不得光的勾当,自然数量不会太多,世哪有那么多好好的人不做,偏想做贼的?而做生意嘛,当然是货源越充足越好,两者之间根本存在矛盾,不过人乃万物之灵,这点儿区区小事哪能被难住?
货源不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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