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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 江水下的真相 (1 / 3)
(请假)
雷鸣跟着吴大伟上了省检察院的车,就直接去东湖国际大酒店,省检察院分管批捕处、公诉处的副检察长已经带这两个处的处长等候吴大伟了。
副检察长是吴大伟的同门师兄,怪不得检察院那么热情。
但对于雷鸣这个不能再普通法律工作者,检察官们的优越感还是表现得非常明显。
副检察长为人豪爽,大方地和雷鸣握手之后,就忙着和吴大伟,雷鸣哪有心思听他们扯那些陈年旧事,他一门心思都放在何富龙的案子上。
这时,江宁市中院的小会议室里,三个合议庭成员、两个公诉人正在观看吴大伟提供的录象。
录象拍得很专业,首先是把周围的景物建筑物扫了一圈,然后从远拉到近,从建筑物、人物和商店招牌可以看出这是在国外。接着一个中年黄种男人出现在镜头中,男人似乎很休闲,这时一个年轻华人走上前,突然大声叫:“李平!”。中年黄种男人吓了一跳,他马上想跑开,但他前面出现了三个彪形大汉,他只好停下来。
年轻华人问道:“李平,你不是去怎么江底喂鱼了吗?怎么出现在这里?”
中年黄种男人正是被何富龙推到河里的李平,是案件的被害人。
镜头又重新切换,李平对着镜头说:“我就是李平,我现在在加拿大,何富龙没有害死我,他推我下水后我昏迷了,醒来后就发现我在这里”。
年轻华人他们肯定是用了手段,但是录相中没有反映出来。
对何富龙的案子,雷鸣认为,重要的疑点有三点:作案动机、侵害深度和尸体去向。
经过会见何富龙,发现他作案动机不明显。虽然两人有一定利害关系,但不至于在公众场合出手杀人,何况杀人后何富龙要面临巨大的民事赔偿。
在侵害深度方面,何富龙说是对方推了他一把,然后何富龙也推了对方一把,对方就从栏杆上落下水中,在急流中挣扎几下后沉下去,这时船上的人员跳下水去已经打不到人了。
结合这两个方面,公安局和检察院定的“故意伤害致死”中的“故意伤害”并不为过。但尸体没有捞到,“致死”就定得的有点勉强。
雷鸣在整个案件只能在尸体的下落上做文章。
但经公安、被害人家属、被告人家属多方寻找,历时一年多,都没有发现疑似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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