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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巨冤(下) (2 / 2)
……
会不会有人为了自保而采用不可告人的手段?
雷鸣顾不了那么多,马上连夜找人在那座小桥上值守,那把尖刀可是关键东西,然后会见李世才。
“……我也不知道我多少天不能睡觉,他们让我坐在一个笼子里,站不直也坐不下,灯光很大,一直开着,……有人用报纸垫在我身上,然后用粗大的棍子打我,我想我会死掉,后来,我就承认了,在笔录上签字,前面很多份笔录我都没有签字……我记得头两天审讯我的人是XXX和XXX……”
李世才看到终于有人听他诉说,精神很不错。
材料基本完整后,雷鸣直接带材料到省政法委申诉。
在材料面前,领导很重视,连夜召开会议,专案组马上成立,马上布置抓捕莫照才。天一亮,公检法司以及政法委、当事人代表上百人汇集抛弃凶器的小桥,由专业打捞人员和公检法的技术人员起捞尖刀。
雷鸣作为案件被告代理律师,也出现在现场,他感受到那一道道又恨又怕的目光。
同时,多路人员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
几天过去了,案件碰到很多困难:莫照才下落不明、尖刀没找到;但也有一些进展:案件原唯一证人承认,当时有人说到“才”字,记不清是不是“世才”。
又过了几天,尖刀又有了线索:两年前有人在此桥下挖沙,曾经挖到一把尖刀。
案件一天天朝着乐观的方向发展,尖刀终于在一个破房子里被找出来,经确认,尖刀与被害人的伤口很吻合,而莫照才也在另一个劳改农场中打到了,他成了一个“无名氏”,因为他在一起重大盗窃案中没有作任何口供,办案人员甚至不知道他还会说话,幸亏那个劳改农场的管教很负责任,硬是在通辑令上认出他来。
李世才是不幸的,但他也是幸运的,他终于出狱了,迎接他的只有他的几个家人,但事情很快就轰动了,整个宾县街头巷尾都在说这个事,李家的亲戚朋友来了,有人烧了炮竹,接着就有好事者跟风,一时间,宾县县城就象过年一样。
记者也盯上了这事,西江省一级和江宁市的媒体事前得到招呼,基本上保持沉默,但《西江政法报》作了一个200字左右的简讯,就在业内引起轰动了,简讯坐实了巨大冤案的存在。
雷鸣没有去凑热闹,李世才人出来了,他就轻松了,他知道接下来的日子里,他不会好受多少,盛名之下,是累,名人之累,比什么都可怕,以前办民事行政案件申诉,得罪的是法院,现在成功把刑事案件翻案,他得罪的是政法战线很多人!
当然,很多律师都想象雷鸣这么风光,但这不是想风光就风光的活。
李世才终于出狱了,而四个公安人员却入狱了、此外还有若干个办理此案的人员被撤职……律政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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