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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3章 钱财与生命 (7 / 8)
普通盗窃罪也是没有死刑的。
中国七九年刑法曾经规定盗窃数额特别巨大(一般在五万元左右为起点)便可以处死刑,赶上严打,盗窃六七万便可枪毙了。
后来九七年新刑法颁布时,改革开放已经使中国人的腰包逐渐富足了,所以盗窃罪死刑修改只限于盗窃金融机构和盗窃珍贵文物两类。
其余一般盗窃都废止了死刑。
随着具民经济的快展,老百姓比十年前更加富裕,对钱财的观念也生了巨大的变化,加上对人权的重视程度的提高,认为人的生命是最珍贵的,是无价的,所以不管多少钱,都不能跟人的生命划等号。
都不能因为盗窃了钱就录夺一个人的生命。
所以,目前现在正在酝酿的刑法修正案八,很可能会完全废除盗窃罪的死刑规定。
杜文浩不清楚宋刑统的规定。
所以很是惊讶,又问道:“谁负责对将士治罪处刑?”军律官道:“非战时,普通兵士,技刑由各都军律官报请营指挥处断;队头以上营指挥使以下柜军令需科刑者,由三衙都指挥使处断。
处斩,一律由三衙都指挥使奏请皇上裁决。
战时,由主帅及督战官当场裁决行刑。”
杜文浩点点头,对郭策冷笑道:“你是营指挥使,本官身为三衙都点检,有权处置你技刑,杖一百,这处罚也够意思了。
对了,军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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