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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探监(2) (2 / 3)
一个东印度公司是荷兰东印度公司,而另一个就是英属东印度公司。
荷兰东印度公司是以政府为第一大股东,向全体国民集资而成。成立于公元1602年3月20日直到公元1799年才被解散。
其主要基地在南洋群岛,总督设在巴达维亚,垄断香料的主要生产基地摩鹿加群岛,主要势力范围在南洋。
而英属东印度公司,是1600年12月31日由英皇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特许状,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特权而组成。实际上这个特许状给予东印度贸易的垄断权21年。
某种意义上说,英属东印度公司其实是英王的特权组织,是一个集政治、军事、商业的势力集团。
“英属东印度公司还是荷兰东印度公司”董宣武问道。
周淮远脸上露出一丝惊讶,他没想到董宣武竟然还知道这些,英属东印度公司、荷兰东印度公司这两者的区别,没有更他们打过交道,还真不容易弄清楚。至于朝廷的官员,能知道东印度公司这个名字,就极为不错了。
“是英属东印度公司,那个史密斯就是英吉利人。此人权力很大,手中还掌握着一股不小的武力。但是据老朽所知,此事并非只是英属东印度公司一家所为,荷兰东印度公司也参与其中,在其中占有一定的股分。”周淮远答道。
董宣武的脸阴沉下来,两个东印度公司都参与其中,这说明荷兰与英吉利国在对付大明这一点上已经达成了共识,很难说这其中是否还有西班牙人参与其中。
无论是荷兰、西班牙还是英吉利,在这个时代,都是海上的庞然大物,大明对上其中的任何一个,都胜负难料。
大明水师不是两百年前郑和下西洋时那支强大的水师。战斗方式还保持在冷兵器时代。而这两百年来,泰西这群海上强盗在海上实力的进步,是毋庸置疑、有目共睹的。尤其是在火器、大炮的应用方面,已经远远超出了大明水师。
天启四年公元1624年,大明水师曾经与荷兰人交过一次手。天启二年,窃据台湾的荷兰人进一步侵占了澎湖列岛,经过交涉无功后,天启四年,大明水师与荷兰水师交手,收复了澎湖列岛。
此战虽然大明虽然是胜了,夺回了澎湖,但损失其实并不小。而且荷兰动用的只是一些商船,并非专门的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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