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七十四章 上帝之鞭 (2 / 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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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七十四章 上帝之鞭 (2 / 2)
        彼得去了大使馆,林凡根本不在乎,哪怕她就是藏在大使馆里不出来,林凡都无所谓,他的任务只是跟踪,又不是抓捕。

        于是,林凡就把汽车停在了大使馆外面,监视着彼得的一举一动,最好小娘们躲在里面别出来,这样林凡还能省些力气,省得跟着她到处乱跑。

        说实在的,林凡宁可和人打架,也不愿意搞跟踪,这玩意儿就不是人干的事情,实在太特么耗神耗力,与其跟踪彼得72小时,还不如让他徒步跑回新城更省力气。

        然而,很明显,彼得不会给林凡省力的机会,如果她是一个

        省油的灯,系统哪会发布关于她的任务。

        所以,林凡刚休息了不到一个小时,彼得就从大使馆出来了,而且一出来就上了出租车,不知道要去哪里浪?

        好吧,彼得自己没有开车,除了上出租车,什么都干不了,当然也可以步行,或者挤公交,但那不符合她的身份。

        尽管彼得偶尔也会挤一挤燕京城的公交和地铁,享受一把被众人挤压的快感,但现在明显不是时候,她也没有那个心情。

        何况,彼得的行李箱里还装着很重要的东西,就是把她丢了,这玩意儿也不能丢。

        然而,林凡根本就不知道彼得的行李箱里有东西,其实是知道的,但不知道是很重要的东西,只以为是她的随身衣物。

        对于某些有恋物癖的人来说,或许彼得的随身衣物是宝贝,但对于曾经差一点儿被她身上的味道熏晕的林凡来说,她的随身衣物就算是白给,林凡也是不会要的。

        当然,彼得的体味是重了一些,但那是对于林凡而言的,同时也是因为她和白头发老外干的那些龌龊事情,如果是正常情况下,彼得的体味也不至于让人受不鸟,甚至还会让一些色胚迷恋不已。

        彼得乘坐的出租车开了一会儿,停在一家名为上帝之鞭的酒

        吧门前,看到酒吧门头那个雷死人不偿命的名字,林凡差一点儿没有笑喷,还特么上帝之鞭,你咋不叫女王的皮鞭咩?

        名字虽然雷人,林凡该进还是得进,因为彼得已经扭着她的大屁股走了进去。

        说实在的,林凡还真没来过几回酒吧,尤其是名字这么雷人的酒吧,因为他上学的时候穷得叮当响,就是想去酒吧也没那个经济实力。

        不过,林凡也不是一次酒吧都没去过,怎么说他也有几个损友,虽然没什么有钱人,但出身小康之家还是有几个的。

        其中就有林凡的室友段老四,作为一个拆二代,段老四家虽然不是土豪,也比大部分上班族有钱,带着林凡几个损友去几回酒吧是一点儿问题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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