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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勇士 (2 / 5)
可是王军霞拒绝了,她给的理由非常朴实:“不合脚,怎么跑?”,所以就出现了上面那个很怪异的事情。
这就是一双鞋子对于一个运动员的重要性,不是钱不钱的问题,是合脚不合脚的问题,都合脚的话,那就价高者得了。
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大姚会选择锐步这个品牌,因为2006年之前NBA的运动服都是锐步赞助的,所以选择了锐步?单单不说这个,锐步在美国的主打什么产品?是橄榄球服装,橄榄球的鞋,那种适合速度型球员的运动鞋。强力进攻型的前锋中锋:这一类人特点身体接触多、扭转多、有体重,所需篮球鞋要注意的是:鞋面结实、中底扭转好、护踝好。合同到期后就换鞋吧!看锐步被阿迪收购了,直接换阿迪不是一样。】
热身结束,重新回到更衣室,听完教练员的一些开场布置,安静的等待比赛到来,一些本场比赛不出赛的球员已经神速的换上便装,出现在大家面前-----囧【多西生龙活虎的做着各种各样的热身前的扣篮动作,就想要拽下篮筐一样,热身结束不到3分钟的时间内,他已经洗完澡换上了一件西服出现在了众多火箭队员面前】
....
波特兰的球员听这嘘声出场完,就该轮到主队尼克斯了。
便士哈达威穿着一身名牌西服站在球场一角,他例行公事一样拍着手掌,口中说道:“加油!加油!大家加油,干掉波特兰。”
现场的播音员,激情澎湃的大声说道:“先生,女士,用你们最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欢迎我的球队吧!NO.4,我们的土豆内特!!罗宾逊!!......”
替补一个个介绍完入场后,播音员再将自己的声线拉高几分喊道:“NO.99,克里斯~!!!塔夫~!!!!.......我们最后的一个球员,NO.3斯蒂芬~!!!马布里~!!!”
这一科纽约的观众是高傲的,他们大声的呐喊着:“纽约!纽约!纽约!!!”
纽约人的高傲就像他们建设一栋栋摩天大厦是一样,最富有的人一般都喜欢住在最高层,俯看着这个被称为美国的帝国之城re-City】,纽约。
而作为帝国之城的球队,纽约尼克斯一直都是一个很尴尬的存在,纽约人的高傲不允许失败,在他们心里他们只记得带给自己荣誉的球队,1970和1973的那支纽约尼克斯,拥有威利斯.里德的尼克斯。
现在的球队?如果这支队伍某个人走了,他们会很快就忘记这个人,就算是传奇中锋帕特里克·尤因,他们现在也只是稍微提点精神说道:“哦!你说他啊,他现在干嘛呢?”【马布里?2000万的那个蠢货】
每个NBA球星很有兴趣可以来纽约这个帝国之城打球,可是必须你们的就是‘就算勒布朗来了,可是他没有拿到冠军,纽约人还是会把这个人说的一文不值’,能够让纽约人记住和崇拜的英雄真的少之又少,在纽约人心目中威利斯的声望要大于贾巴尔,因为威利斯带给了这座城市2个NBA总冠军,美国人称为之为【世界冠军】,这就是美国人的傲慢和自大,在这里最傲慢和最自大的城市就是纽约。
你带给这个城市胜利,你就是King,你不能带给城市荣誉,那你只能等着没过几年就被这些人忘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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