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三章情之所为 (3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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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三章情之所为 (3 / 4)
        让他奇怪的是,嫌犯一个劲的呼喊冤枉,就算是后来判刑,送进监狱也还是不断写信申述,要求上诉重审,嫌疑犯当天是见过死者的,只是后来走了,要命的是那个时间点也没有人可以证明,于是罪犯铁定就是他了。

        辰铖虽然不是被告方的律师,但是接那个案的律师是他的师兄,他们也曾对这件案仔细分析过,细细推敲这件表面证据成立的强尖案,还是有许多漏洞的。

        时间点上死者与嫌犯吵架之后,离去,到死者死的时间(法医验尸),中间隔了一个时,这其中会发生很多事情的。

        但是嫌疑犯没能在这一个时提供有力的不在场的证据,所以工安机会就认定他就是嫌犯,在没有其他嫌疑人的情况下。

        还有嫌犯平时也不是什么正经人,经常跟人打架,有时候还会沾点便宜,也不认真工作,总之如果这个人干这等坏事,人们也不觉得奇怪,也不足为奇,再加上各种各样的因素,就这样被定罪了。

        可是嫌疑犯自己一直不放弃,坚持上诉,律师见到他如此坚定也就陪着一起做,经过一番波折,案被捅到了高院,在这之前,案件几次被驳回,就在大家快要失去信心的时候。

        警方破获一起杀人案,那个杀人犯把自己几年前做的案又翻了过来,其中就有这起强尖案,原来那个杀人犯才是那起强尖案真正的犯人。

        后来又经过一番波折,结合其他案件,而且事实上判定有罪也只是推测,实际真正有力的证据一个也没有,高院才判无罪的。

        案至所以能够得到重审,还有一个那就是民意,虽然民意不能干涉司法公正,但是有时也不能看舆论这种东西,他是无形的,但是确实是存在的,人人心中都有一杆秤。

        媒体的渲染,吸引人眼球的标题,一件简单的案放到了公众的眼里,工安局的任何一个举动牵动了所有人,谁也无法做到完全忽略,于是,原本板上钉钉的案就开始重审了。

        当然重审也符合其他重审的条件,于是一切事情都顺理成章了,虽然费了些时间,但是毕竟还是做成了。

        不是每个受到冤屈的人都有这么好的运气,这也只不过是个特例,万分之一的特例了。

        辰铖高兴,下班后,约了肖莫一起去酒吧喝酒。

        肖莫看着辰铖高兴的表情,就想调侃他几句,“今天怎么这么高兴,发财了!”

        “我已经很有才了,不需要在发财了!”辰铖也同样调侃了肖莫,这是他们以前一直话的方式。

        “你的那位前女友,不在盯着你了!做你的跟班了。”肖莫决定拿辰铖的伤心事来取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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