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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巧遇 (2 / 3)
“没有没有,我是觉得你挑的衣服每件都好看,只是觉得你目光太高了而已。如果真的要买,哪件都很好的”林莘现在挺害怕高天晟接过衣服,也不敢不买了,她怕高天晟又出什么她觉得他养不起她的话之类的。
现在的高天晟真是越来越会利用自己的优势了。
“那你就去试试吧”高天晟期待的道,他觉得这次这件衣服不会让他失望的。
晚会那天,高天晟听到几个女人在谈论衣服鞋,其中有个女人,女人对新衣服新鞋最没有抵抗力了,每年新春她哥哥都会主动带她买好多好看的新衣服,对她特别贴心,惹得其他女人很羡慕,都希望有一个这么可心的哥哥或者伴侣。
高天晟想到上次林莘带他去服装店,自己看中了一件适合林莘的衣服,结果最后自己出了事也没买成,近日又因为各种事给耽误了。故而高天晟想起来林莘该添些新衣服了,自己现在也算的上是她父亲外唯一的亲人了。
本来他打算给林莘一张卡,让林莘自己挑着买,但是又觉得自己这样太过于没诚意,这才起了心思要带着林莘买衣服。他也是第一次帮女人挑衣服,不是单单是他品味高的原因,高级服装店里的衣服从来没有差的。
他觉得要买一定要买最合适的,并且需要的。那些花里胡哨的衣服他也不会帮林莘挑。故而才会费了这么长时间,但是林莘好像有些累了。高天晟打算让林莘再试最后一次。
林莘无奈的拿着衣服又进了试衣间。
高天晟在林莘换衣服时突然产生了一个想法,何不如自己再挑一些连带着之前挑的带回家再试一遍,况且林莘的喜欢也很重要。
是了,不管买什么东西,还是找个人生伴侣,喜欢、需要、合适才是最应该考虑的。
林莘试完衣服出来后不见高天晟的人影,以为高天晟终于想到要给自己买衣服去男装区逛了。她决定待在原地不动,等高天晟找她。虽然高天晟已经恢复了,但上次的事还是给她留下了一定的阴影。
林莘正对着镜看衣服的效果,不得不这件米驼色的大衣真的很适合她。这件大衣是欧美、极简的风格,内搭着一件纯色的针织毛衣,穿出了优雅、温柔的感觉,显得林莘更有气质。
一条毛色发亮的西伯利亚雪撬犬,也就是我们口中常的哈士奇,正步态平滑的在店里四处跑着。突然间,它像是发现什么,绕了一个圈,动作优美的向正照镜自我欣赏的林莘扑来。
不难看出,这是一只纯种哈士奇,步态平滑、不费力、动作优美,同时身体紧凑,有着很厚的被毛,耳朵直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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