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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1 / 4)
乡间的夜晚多了些蛙鸣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格外鲜明,初初来到这里时,袁琴书很不习惯伴着蛙鸣入睡,但是时间果然能够改变一切,袁琴书现在觉得自己回到城市之后反而会不习惯。
正是因为习惯是一件可怕的东西,所以人们才会在它成为习惯前有所警惕。
袁琴书将水晶发夹拿在手中,这还是她第一次收到这样的礼物,结婚那些年,苏哲很少送她礼物,她和苏哲结婚的那些年,苏哲很少将她放在心山,所以也没收到过什么像样的礼物。
宋文是个很浪漫的人,现在袁琴书回过头来回想起以前宋文给她的那些浪漫都是老掉牙的东西,收到的礼物不是鲜花就是鲜花,再然后也闹崩了。
袁琴书今年已经四十岁了,不再是个姑娘了,何单比她要上几岁,袁琴书自觉不该耽误人家,但是不管她怎么明示暗示,何单都装作没有听到。
人生能有几个四十年?运气好的可能有两个,运气不好的,可能只有一个。
袁琴书虽是长着一张娃娃脸,看起来三十岁出头的样,但是实际年龄和人生阅历都摆在了这里,由不得她不淡泊下来,她已经失去了相信别人的勇气,她将自己牢牢的锁在了自己的牢笼里,不让别人进来,自己也不愿出去。
袁琴书觉得自己这辈唯一做的正确的事情就是把苏杏生了下来,让她有了生命,给了她出生的机会,做的最不对的一件事就是明知道苏哲对自己没有感觉还要嫁给苏哲,才有了这样错误的过去。
袁琴书不由自主的幻想,如果当年她遇到的不是苏哲而是何单的话,现在应该会过得很幸福吧,毕竟有一个这么爱自己的丈夫,日久生情,现在也许拥有幸福的家庭,而不是在这里混混度日。
看着水晶发夹,袁琴书忽然嗤笑一声,不过是一个的礼物就能把自己的心里防线触动,看来这些年和孩的相处还没有将自己的性磨平,对感情甚至抱了一丝期望。
人呐,就是这样,永远忍不住期盼着别人带来的幸福和快乐。
手指在水晶发夹上面磨砂着,想着苏杏,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女孩,今年应该是十八岁了吧,没想到成年的时候自己没能在女儿的身边,袁琴书很是遗憾,她本来也是想回去看看的,只是,这里的交通并不发达。
从学校走到镇上就要两个时,从镇上坐车到火车站要三个时,从火车站坐车到S市要二十六个时,离开的时间太长了,总会耽误孩们的学习,而且,袁琴书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勇气和苏杏再见。
想到自己的女儿,袁琴书从眼中滑出一行清泪,可能这一辈都没有机会再见面了吧,袁琴书已经打算在这深山里过一辈,等自己老了,就不教书了,在自己的瓦房外面种点菜,等到赶集的时候花上几个时去买点日常用品。
为此,袁琴书已经开始为自己准备老了之后要用到的东西了,比如碗筷、棉被、用来储存粮食的地窖之类的,袁琴书考虑到自己老了之后也许就走不动路了,开始为自己准备买一个轮椅,到时候想出去看看的时候也有了代步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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