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八四章 恩不能施的太多 (2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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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八四章 恩不能施的太多 (2 / 5)
        其中露田在人死之后要收归国家所有,桑田成长不易,可以当作自有资产传给后世子孙。

        露田严禁买卖,带有私人性质的桑田或者是麻田在迫不得已的时候可以买卖。

        在制定这些的同时,还规定,每户农家都要至少要在宅院周围种植十株桑树,三株梨或者是柿子树。

        其它的一些措施也有涉及。

        李严还在路上就在研究王庆所给的均田册了,到了长安之后,立即召集官吏开始施行。

        这样大的事情,自然不可能做到全面开花,只能是选出一部分出来先行。

        最先推行均田制度的地方,就是长安,以及长安附近的州县。

        一来是这里的人口比较多,二来是附近的土地肥沃,而且灌溉的水源很充沛,毕竟有八水绕长安之称。

        一开始的李严在推行均田制的时候,很少有人相信,作为穷苦的、饱受官府摧残的他们,不相信会有这样好事。

        “每人都分给大量田地,官府还提供免费提供种子、农具,最初三年,每年只需要缴纳田地产出的两成?”

        一个饱经沧桑的老汉,睁着昏花的老眼,用怪异的声音问一旁站着的一个年轻人,下巴上的焦黄胡子一噘一噘的。

        “是啊。”

        这年轻些的人点着头,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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