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纯属贱人 (4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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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纯属贱人 (4 / 5)
        因此,行事做人看到这里,我们很多人感悟了,我的目的就达到了,我只是要全勤,没有要其它。

        现代社会法律一再强调,不要无端的去攻击它人,即使举报是一种个人权力。

        诬陷,诬告,用各种形式侮辱它人,达成诋毁目的,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

        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

        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家(国旗国徽,领导人)形象的,你可以不假思索的去举报。

        很多事实,你本身对很多事实的界限,都不清晰就去举报了了。

        你势必就是来俊臣。

        古代的刑律是保证贵族阶级和其追随者的。

        因此,下九流的人,事实侮辱和实施了人身攻击,处罚的刑罚是很严苛的。轻则杖责,重则格杀。

        所以,历来人类社会,都鄙视小人行径。

        它刑不上大夫,就是保证一个群体的利益。

        元朝一个最不得人心的法律就是,它保证元朝的官吏阶级。

        它维护色目人的权利,它不保证汉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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