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社稷江山 (3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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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社稷江山 (3 / 4)
        我的人在这时已经包围了海面,把南宋一干朝臣全部抓获上岸了。

        南普陀寺这里围观了数万百姓,看着蒙古人把南宋七十多个朝官全部拿了,跪在寺庙的院子里等候我发落。

        另一个山下兵营里,看押着皇帝理宗的妃子,宫女,官家的女眷近千人。

        这个情况下如何谈?

        这些女子全部肩甲烙上“奴”印,放进各大城的酒楼为妓。

        这些文官武将,还有他们的儿子孙子,全部贬为庶民,去戍边兵营垦荒。

        从这时候起,但凡有说恢复南宋朝廷的人,一律抓获,决杖40,发往边境去当苦役10年。

        攻击官府,暴力抵抗税收的,决杖50,劳役15年。

        其余的,蒙元的法制都很宽松。刑罚取消了数十种处刑手段。并且比宋朝的刑罚要轻很多。

        前朝打架致命的人,一般都偿命,当时判下来就给杀了。

        这里仅仅决杖80,并不索命,关押20年,服苦役后还有活命的机会。

        所以在建立元朝之初。并没有西域人,汉人,吐蕃人,朝鲜人,东北人,新疆民众造反的。

        元代的最早法规别称“大法令”,蒙古语叫“大扎撒”。

        元代主要法律,后面相继出台了至元新格、风宪宏纲、大元通制。其主要的目的,系体现蒙古贵族和色目贵族的利益,它支持封建地主对当地民众的剥削、事实也残酷的镇压人民、搞各种民族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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